采用排洪标准为20年一遇,相应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72.3m3/s,其中排洪隧洞设计最大排洪流量66.3m3/s,原有河道承担下泄流量为6.0 m3/s。主要建筑物有隧洞进口处2座堰坝、排洪隧洞及出口箱涵等,排洪线路总长3258m,其中排洪隧洞长2807m,排洪箱涵451m。